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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价证券诈骗罪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界限应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2-11-16 11: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价证券诈骗罪构成既遂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司法实践中往往行为人先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然后使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进行诈骗,这种情况在认定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按刑法牵连犯的理论,选择一重罪进行认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现行刑法对有价证券诈骗罪既遂量规定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实践中行为人先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然后使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进行诈骗的,一般择一重罪进行认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现行《刑法》对有价证券诈骗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一般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实践中行为人先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然后使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进行诈骗的,一般择一重罪进行认定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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