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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的比例是多少

房产纠纷 2022-11-16 13: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定金比例一般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民法典》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定金具体是不超过本金的百分之二十。根据现行《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本金是主合同的标的额,定金不能超过本金的百分之二十。具体的数额可由当事人协商约定。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该比例的,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关于定金的数额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定金的数额一般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2、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是无效的;
    3、若当事人实际交付的金额数额比约定的高或者低的,视为当事人之间变更定金的数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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