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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动裁决不服要怎么去处理

仲裁 2022-11-16 1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或者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等情形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当事人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递交起诉状和本人依法收集的证据材料。如果当事人逾期不起诉的,则裁决书生效,当事人需要依法履行该裁决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处理方法是: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只能由劳动者起诉: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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