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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有时间限制吗

案件执行 2022-11-16 1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执行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如果属于非诉执行案件执行期限是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
    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没收财产刑应当即时执行。 刑事案件罚金刑,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三个月内执行完毕,至迟不超过六个月。
  • 法院强制执行是有期限的。如果当事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人民法院需要在六个月内予以执行;如果人民法院逾期不执行的,则当事人可以申请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法院执行有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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