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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六年,没有买保险,每天十几个小时月休一到两天,工资五千,辞职还说要扣两千。

劳动纠纷 2022-11-16 19: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追讨被扣工资的法律依据是: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但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
    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不得扣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辞职追讨被扣工资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的工资,但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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