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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审理一般有什么具体法律程序

综合法律 2022-11-16 2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开庭审理的流程为:
    1.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通知与告知相关人员;
    2.法庭调查;
    3.法庭辩论;
    4.被告人最后陈述;
    5.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
    6.宣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 开庭审理程序包括当事人申请回避,提交证据并进行质证,当事人进行答辩,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然后根据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以及提交的证据作出相应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法院进行开庭审理的程序如下:当事人申请回避,提交证据并进行质证,当事人进行答辩,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然后根据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以及提交的证据作出相应的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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