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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第二次没判离,请问第三次要隔多长时间可以起诉?

离婚 2022-11-16 21: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三次起诉离婚时间的具体规定如下:若法院还是判决不可离婚,则需要等判决生效后6个月再次起诉。且必须出现新情况、新理由原告才能再次起诉离婚,如果是被告则不受此限制。且离婚审限一般为三到六个月。
    法律依据:第三次起诉离婚时间的具体规定如下:若法院还是判决不可离婚,则需要等判决生效后6个月再次起诉。且必须出现新情况、新理由原告才能再次起诉离婚,如果是被告则不受此限制。
    且离婚审限一般为三到六个月。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两次起诉离婚的时间间隔一般是半年时间。即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法院不受理原告在六个月内的起诉是原则性规定,但仍有例外,如果出现了在上一次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出现的情况,足以影响到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的,原告均有权利起诉,不受前述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第三次起诉离婚的,若经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般在三到六个月内判决离婚。若是在诉讼过程中,有延期审理、诉讼终止、诉讼中断情形的,可能会更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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