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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子女抚养费约定有效吗

离婚 2022-11-16 22: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书约定子女抚养费效力是双方完成离婚登记手续,拿到离婚证之后,协议开始生效,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按照协议书定期支付子女的抚养费。如果没有完成离婚登记的,协议书不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协议约定子女抚养费的效力是: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依法确认的费用的多少、支付时间、期限等相关内容,依法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但若双方约定不直接抚养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且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有效: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抚养费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有效。对孩子的抚养费有争议的可以提起抚养费的变更诉讼。出现法定的变更情形的,法院会支持变更抚养权。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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