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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贷款合同丢失怎么处理

房产纠纷 2022-11-17 09: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购房贷款合同丢失可以携带身份证向贷款行、开发商、房管局复印其合同原件,可以去房产抵押部门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档补办;没有办理银行按揭前已经丢失贷款合同的,可以向各方声明合同作废,待三个月到期后带相关证明注销原贷款合同重新签订。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 房屋贷款合同遗失的处理措施为:借贷人能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若办银行按揭前丢失,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后携带有关证明申请注销原合同再重新签订。若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没有购房合同原件,借贷人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有盖章的信息证明即可。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 房屋贷款合同遗失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若办银行按揭前丢失,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后携带有关证明申请注销原合同再重新签订。若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没有购房合同原件,借贷人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有盖章的信息证明即可。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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