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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解除后,收养人能要求经济补偿吗

婚姻家庭 2022-11-17 1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除收养关系后收养人一般是不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的。但存在如下情形的除外:
    1、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
    2、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
    3、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三十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 收养人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的情形是: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解除收养关系经济补偿的数额根据养子女的实际需要和养父母的经济能力综合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 收养人一般不可以在跟被收养人解除收养关系后,再向被收养人主张经济补偿。但存在如下情形的除外: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三十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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