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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房子可以继承吗

房产纠纷 2022-11-17 1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使用权房屋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使用权房屋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使用权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属于当事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一般是不可以继承的,继承人可以继承的遗产是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只有使用权的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生前租赁的房屋,不具有所有权也就不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不能继承。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不可以继承。因为只有被继承人享有所有权的财产才是可以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的合法继承,对于只有使用权的房产,因被继承人对此并不享有所有权,所以该房子并不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当然不能作为遗产被其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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