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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怎么办,没有借条,没有去他证据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2-11-17 1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人欠钱没打欠条的,可以与其协商签订欠条,如果对方不同意且不偿还欠款的,债权人可以收集其他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去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欠钱不还的,可以直接找对方要,要求对方还钱,过程中可以选择录音或是找见证人见证,对方与自己确实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如若对方仍旧不还钱的,可以准备好起诉状、相关证据材料等到 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他人借钱不还没有证据的,出借人需要依法收集能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通过协商、诉讼、申请支付令等合法的方式来要回欠款。当事人可以收集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证人证言等类型的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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