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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交通事故 2022-11-17 1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高速公路上和城市快速路上行使,行驶不系安全带的,处以50元罚款,记2分。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 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3、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头警告;4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5、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  《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第八条: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二十一)在高速公路上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 主驾上的驾驶人在高速路等路上不系安全带的,每次记两分。在普通道路上未系安全带的,一般罚款20元-200元,不记分;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未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200元,记2分。
    乘车人员不系安全带的,罚款5-50元。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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