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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恶意不还利息怎么算

债权债务 2022-11-17 14: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人欠款不还利息的计算方式:
    1、如果双方在借款时约定了利息的,按照约定的计算利息,逾期不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2、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无息;
    3、利息最高不得超过年利率的
    15.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 借款人支付了超过法律保护的利息的,可以要求返还。如果借款的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的,则超过法律规定范围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借钱不还的其利息还是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息计算,且逾期不还的,还应当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但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如果超过了则对于超过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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