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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户主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纠纷 2022-11-17 14: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户主变更条件:第一种条件就是户主本人的户口直接迁出去了,可以申请户主变更;第二个条件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发生了转移,如房屋买卖等情况,可以申请变更以及一些其他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变更户主的条件是:第一种条件就是户主本人的户口直接迁出去,可以申请户主变更;第二个条件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发生转移,如房屋买卖等情况,可以申请变更以及一些其他的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变更房产的手续是:当事人签订买卖、赠与或继承合同(共有房产需要共有人签字)后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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