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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要给我上保险,但是如果我不在北京工作了,自己交的那部分能退回来吗?

劳动纠纷 2022-11-17 15: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在公司工作时买了社保,在辞职后自己的那部分不能退。例如对于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社保缴费年限累计缴满十五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是不能退。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社保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退的。但也有例外,具有以下情况时,可退社保费:

    (1)异地的:可以在离职后申请退还个人缴费部分,但单位交的部分不能退。


    (2)不能中途退保,只有死亡、出国定居或者到交费不满15年才能退;但也只能退还个人部分,单位缴纳部分退不了。

    (3)如果是个人全额承担社保费用的,只能退三分之一,其余三分之二是视为单位交费,退不了。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三、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要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
    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

    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

  •   
    1、个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是可以退的。不过对于不同的情况来说,在退回的比例上是有限制的。根据我国社保中心的规定来看,如果在退休后养老保险并没有交够15年的话,是可以在退休后国家将部门的余款退回去的,一般是将个人缴纳的比例退回到账户里面,但是企业单位所交纳的费用是不能退回的。



      
    2、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法律依据: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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