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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感情破裂,没有孩子,结婚一年多了,

离婚 2022-11-17 2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一年多,离婚财产的分配:
    1、双方可以就夫妻财产如何分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
    2、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另一方应该予以补偿。

    3、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一方婚前隐瞒患有重大疾病;

    2、在欺骗或者胁迫的情况下结婚的;

    3、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

    4、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5、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6、一方失踪满二年;

    7、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8、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夫妻双方没感情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并进行登记;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后能确定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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