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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没满18周岁,我和老板签了合同,我现在不想干了,我可以要回押金吗

合同纠纷 2022-11-18 05: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合同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对这一块有规定吗
  •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可以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否则劳动者可以去劳动局投诉,由劳动局责令单位限期退还,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此类人除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为内容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其余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
    十六周岁以下的公民一般情况下不能作为劳动合同的合格主体。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
    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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