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股东死亡,怎么退出

综合法律 2022-11-18 06: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存续情况下股东的退出情形有:
    1、股东离职、离婚、死亡(自然死亡、宣告死亡、失踪);
    2、股东犯罪、违背忠诚义务、业绩未达预期;
    3、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司股东退出可以按下列方式处理:
    1、股权内部转让的,股东之间协商一致,即可申请变更登记,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
    2、股权外部转让的,则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召开股东大会,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做出准予决议。然后再申请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股东退出为两种情况:
    1、单个股东退股。可以将股权转让其他股东,或者转让给外部人员,但须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全体股东退股。意味着公司解散,需要成立清算组走公司解散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昆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