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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一下,就是我改了名字,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然后户口本上的地址错了,然后我的身份证的地址也是错的,但是现在要去办贫困证明,大学里面,然后申请助学金,地址不一样,但是要到原来的村上办证明,这样可以不?

综合法律 2022-11-18 14: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更换名字需要的手续:
    1、写更名申请;
    2、到街道或单位开具证明;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6、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一般情况下,户口上的名字是可以改的,而且户口现在在哪里就要到哪里的户籍部门去改,不过要有充分的理由才可以,否则户籍部门是不会给你改的。根据户口管理条例的规定,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二是理由要充分,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具体的程序是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在这里需要提醒一下,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一定要慎重。
  • 户口地址跟身份证地址不符影响当事人办理业务,户口本地址和身份证地址不一样需要带齐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申请进行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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