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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收益确认的条件有哪些

股权转让 2022-11-18 1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转让收益确认的条件是:
    1、依法成立股权转让协议;
    2、双方当事人按照协议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3、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已修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股权转让收益确认的条件是:
    (1)当事人双方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符合法定形式。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权转让收益确认的条件如下:
    1、存在依法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2、双方当事人按照协议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3、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已修改。法律依据:股权转让收益确认的条件如下:
    1、存在依法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2、双方当事人按照协议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3、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已修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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