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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首付一人出资了一半月供男方父母出房产证只能写了男方名字但是公证了房子一人一半的产权如果离婚是怎么分的呢

离婚 2022-11-18 1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首付,如果房屋在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但是一方父母的出资款可以以债权的方式要回。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父母出资买房,产权在子女一方名下的,并且夫妻之间没有特别约定的,那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如果在子女结婚之后房产证上加上配偶名字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商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在登记时写的是双方名字的,并其在婚后一起还贷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商品房的所有权依法由夫妻共同共有,如果离婚,该房子需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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