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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3岁9个月,孩子说的话,可以作为证据吗

离婚 2022-11-18 19: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六岁儿童有作出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相当的证言的权利。一般情况下,只要该六岁儿童的智力正常,已具备了基本的表达能力,对于自己亲眼所见的的事实经过完全可以表达清楚。所以,这样的儿童具备证人资格,是可以作证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三条
    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或者民事行为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法律关系性质或者民事行为效力作为焦点问题进行审理。
    但法律关系性质对裁判理由及结果没有影响,或者有关问题已经当事人充分辩论的除外。
    存在前款情形,当事人根据法庭审理情况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 离婚孩子可以作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孩子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但是其所作证明应当是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三条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 2到十周的孩子判给谁抚养的确认方式: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优先考虑抚养权的条件包括已做绝育手术、无其他子女、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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