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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离婚对财产分割不服怎么办

离婚 2022-11-19 08: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在被调解离婚后如果对财产分割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对于双方当事人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做出关于财产分割的判决,并且会保护双方当事人在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调解离婚对财产分割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对于双方当事人的共同财产分割予以判决,法院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做出关于财产分割的判决,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若当事人对离婚财产的分割不满意的,可以要求重新分割。且如果当事人未完成离婚程序的,可以随时要求重新分割。如果已完成离婚程序的,未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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