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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村委会的大病救助资料一年了,一直不给办理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22-11-19 08: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大病救助办理的流程为参保人到村(社区)申领《大病救助审批表》;参保人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同时附上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原件材料。符合条件的,发放救助款。1次医疗诊治只能申请1次救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大病救助申请流程如下:
    1、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
    2、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
    3、提交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
    4、符合条件的,发放救助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   农村大病救助办理如下:



      
    1、疑似重大疾病患者或直系亲属及其监护人须持社保卡(如持合作医疗证,还应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县新农合重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确诊后可入院治疗。



      
    2、对于符合救治条件的重大疾病患者,定点医院将在就诊申请单(或转诊申请单)上签署意见,按照医院规定及时收治入院。



      
    3、患者或直系亲属及其监护人8在确诊后3至4日内,要携带定点医院的就诊申请单、代办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参合地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审核手续,其中民政医疗救助对象应向参合地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4、患者要取得参合地新农合管理中心及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同意。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十条



      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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