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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农村租地的合同问题

合同纠纷 2022-11-19 12: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应写明土地的位置、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土地用途;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转租的约定;解除土地租赁协议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订立农村土地租赁合同需要写明的是:土地的位置、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土地用途;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转租的约定;解除土地租赁协议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农村宅基地租赁合同依法成立即有效。有效的宅基地租赁合同要求租赁双方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合法、租赁关系的成立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条
    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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