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父母健在,可以找寄养家庭吗?

婚姻家庭 2022-11-19 1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寄养家庭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下:
    1、家庭成员没有不利于被寄养儿童成长的疾病;
    2、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以及不良生活嗜好;
    3、有寄养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主要照料人的年龄在三十至六十五岁之间,身体健康等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家庭寄养管理办法》第八条
    寄养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儿童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寄养儿童入住后,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当地人均居住水平;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当地处于中等水平以上;
    (三)家庭成员未患有传染病或者精神疾病,以及其他不利于寄养儿童抚育、成长的疾病;
    (四)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无不良生活嗜好,关系和睦,与邻里关系融洽;
    (五)主要照料人的年龄在三十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照料儿童的能力、经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 寄养不能拥有合法监护权,孩子的监护权仍归民政部门。法律规定,家庭寄养是指经过规定的程序,将民政部门监护的儿童委托在符合条件的家庭中养育的照料模式。寄养儿童在寄养期间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改变与民政部门的监护关系。
    法律依据:《家庭寄养管理办法》第七条
    未满十八周岁、监护权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被寄养。
    需要长期依靠医疗康复、特殊教育等专业技术照料的重度残疾儿童,不宜安排家庭寄养。

    第十八条寄养儿童在寄养期间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改变与民政部门的监护关系。
  • 寄养不犯法。但是对寄养家庭有要求。寄养家庭,是指经过规定的程序,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民政部门批准的家庭寄养服务机构委托,寄养不满十八周岁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家庭。
    (一)有寄养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被寄养儿童入住后,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当地的人均居住水平。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水平在当地人均收入中处于中等水平以上。
    (三)家庭成员未患有传染病或者精神疾病,以及其他不利于被寄养儿童成长的疾病。
    (四)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无不良生活嗜好,关系和睦,与邻里关系融洽。
    (五)主要照料人的年龄在三十至六十五岁之间,身体健康,具有照顾儿童的能力、经验,初中(或相当于)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依据:《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寄养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寄养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被寄养儿童入住后,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当地人均居住水平。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水平在当地人均收入中处于中等水平以上。
    (三)家庭成员未患有传染病或者精神疾病,以及其他不利于被寄养儿童成长的疾病。
    (四)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无不良生活嗜好,关系和睦,与邻里关系融洽。
    (五)主要照料人的年龄在三十至六十五岁之间,身体健康,具有照料儿童的能力、经验,初中(或相当于)以上文化程度。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