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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一下离婚了户口本怎么仟走呢?

离婚 2022-11-20 0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户口本的处理方式:一般在办理了离婚手续或者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之后,如果双方要分户的,可以带离婚证或判决书等材料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夫妻离婚,在办理了离婚手续或者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如果双方要分户的,可以带离婚证或判决书等材料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女方离婚后户口可迁移回娘家或者其他地区,也可以直接与男方分户。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未对此作出强制性要求,离婚后应当将户口中的婚姻状况予以变更,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

    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

    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

    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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