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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六年,女方没出过抚养费,只是偶尔给孩子买点衣服什么的,我由于特殊原因低保户,女方在江苏打工,买房,买车,就是不出抚养费,请问可以起诉,或者追缴前六年的抚养费吗

离婚 2022-11-20 1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之后付不起抚养费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减少抚养费的数额,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减少。如果自己任何存款都没有,有没有收入的,那就可以暂时不支付抚养费,等找到工作之后再补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是没有直接关系的,自动放弃共同财产也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女方不要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不支付抚养费,这个协议是有效的。
    但是离婚后,男方还是可以另外起诉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后可以起诉要抚养费。离婚后约定给付抚养费期限到了一方未给付,经另一方催告后仍拒绝支付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另外有以下情形的可要求增加抚养费: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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