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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装修,我把房屋自带的窗户拆了,换了窗户,说是窗户十五年保险,墙的保险全部失效,之后不负责任,是真的吗?

保险纠纷 2022-11-20 13: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协商或是诉讼处理
  • 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负责物业的保修,属于业主人为使用导致的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属于人为使用导致的维修费用找不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是全体业主的,可以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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