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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工地上干活因工程事故导致人受伤,工地方目前只垫付了医疗费,但工地方想要自己的农合拿去医院报销,请问此工伤走农保报销符合规定吗?如果走农保报销了对受害者一方打官司有影响吗?

劳动纠纷 2022-11-20 15: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农民工因工负伤可以享受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工地的工伤保险的报销办法:如果工人因工受伤的,可先依法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可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合同、医疗费用单据等材料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报销,请求其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等赔偿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有保险的工伤找社保经办机构赔。职工因工伤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劳动能力鉴定费等,都可以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来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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