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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公提出离婚,我不愿意,老公把门锁换了,不给进家门,我应该如何处理,房子是他单位的,他一次性付款长租,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婚姻家庭 2022-11-20 2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双方刚买房子,自己就想要离婚的,可以询问对方是否愿意离婚,如果对方愿意离婚,那就可以协商分割财产并且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另一方不愿意离婚,那自己就需要去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从法律上说,离婚并也办理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你就是房屋所有权人了。男方赖着不搬离,侵害了你的财产权,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协议或者生效判决,恢复你对该房屋的使用和支配。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在离婚案件中,确认双方财产分割后,一方当事认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或是承租权,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的帮助。至于帮助的方式、期限等事项由双方协议确定,如果双方协议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四条
    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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