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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属于刑罚,那么为什么交罚款属于行政责任,而不属于刑事责任

行政诉讼 2022-11-21 11: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罚款不是刑事责任。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由法律、法规所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依法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 罚款不属于刑事责任,而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由法律、法规所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依法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 罚金不属于行政处罚。罚金是一种刑罚,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的适用方式有单科式、选科式、并科式、复合式几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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