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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紧挨着居民楼,有噪音影响生活,违法吗?

环境保护 2022-11-21 14: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地施工扰民属于噪音污染,可以向噪音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处理也可以在投诉同时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减少噪音并赔偿自己的损失。建筑施工单位违法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
    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 遇到扰民,如果是生活噪音,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作出警告处理。如果是生产噪音,例如建筑噪音,我国对建筑开工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不在法律规定的时间段建筑开工,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环保部门进行投诉,一般先作出警告,如果屡教不改,会有一定的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同时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

    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工作,增强公众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引导公众依法参与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 工地一般可以全天施工,但是在夜间不得产生噪音对周边居民区产生影响。根据我国《环境噪声防治法》的规定,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第八十八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夜间,是指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的期间,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另行规定本行政区域夜间的起止时间,夜间时段长度为八小时;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四)交通干线,是指铁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内河高等级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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