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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写错保险拒赔,保险公司要求修改病历,那医院可以给修改吗

保险纠纷 2022-11-21 14: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病历和事实不符的,当事人及家属可以与医院协商,要求医院进行修改;如果是医院故意篡改病历,情节严重的,当事人及家属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给与一定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六条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等。
  • 去医院调取病历的流程是:
    1、当事人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填写复印病历材料申请表;
    2、经过医疗机构审核后,病历材料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调取,患者也可以进行复制。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 医院篡改病例可要求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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