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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离婚了房产过户在一方名下是不用交契税和交易税对吗?

房产纠纷 2022-11-21 2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过户是不需要交税的,因为夫妻离婚房产分割属于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并没有发生转移,也不符合契税征收的对象,所以是不需要交税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 夫妻共有房屋进行过户时不需要缴税。离婚协议中,双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需要另一方的配合,但并不需要缴纳契税,只需要缴纳正常的交易手续费即可。
    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后过户的一般不需要缴纳契税,离婚析产免交易税费;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后,带齐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房产析产证等材料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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