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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是我叫他帮我写病历单,他让我们病人自己写,写病历不是医生的职责吗?我们哪会写这,还嫌我烦他!

综合法律 2022-11-22 07: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生写错病历的责任为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因此造成损害的可以要求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可以对该医生进行处分或者追偿。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医生写错病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医生写错病例首先要承担修改的民事责任,另外,如果患者要求医生修改,医生拒不改正而被患者投诉了的,可能还要承担被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医生写错病历一般要承担民事赔偿法律责任。但如该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篡改、伪造、隐匿、毁灭病历资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的行政处分。
    若构成犯罪的,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医疗机构篡改、伪造、隐匿、毁灭病历资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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