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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买房时售楼部承诺的赠送面积,最后没赠送,合同上写的以实测为准,这个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2-11-22 08: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赠送面积是不写入合同的,因为赠送面积只是开发商吸引客户的一种手段,它没有相应的产权证明,无法写入合同。常见的赠送面积有两种,一种的全赠送,这种是不会写在房产和合同上的,另外一种是半赠送,在这些面积中只有一半是写入房产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开发商赠送面积存在的隐患有:
    (一)赠送面积不具有合法产权的,房产证上的面积不包括赠送面积;
    (二)部分开发商赠送的面积设计不合理、实用性差,影响采光、通风及安全性;
    (三)开发商对部分特定住户购房者所赠送的面积实为业主共有面积,可能被拆除。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按套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 赠送面积不写入合同你可以坚持要求对方将赠送的面积写入合同,如果不写入合同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将赠送面积写入合同。合同中一般需要写入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内容。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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