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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下祖屋房产证写谁名字合适

房产纠纷 2022-11-22 1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的房产证能写所有产权人的名字,产权人一栏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共有人一栏人数不限。房产证写名字需要共同、全部签署购房合同,才能使得房产证登记多个人的名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
    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房产证最多写一个人的名字。因为房地产权证是一人一证的原则,所以房产证上只能有一个人的名字。两个或者多个人共同拥有这个房产,加名字的话,再办理房屋共有权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农村房产证写几个人的名字都是可以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此并没有要求规定,其都是代表该房屋归本户家庭所有,写几个人名字都没有太大的意义。宅基地是以户(户)为对象的,就算房产证没有写上全部家庭成员的名字,也代表是整个家庭,并非个人独有。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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