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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离婚时谁先提起谁吃亏,为什么?

起诉离婚 2022-11-23 08: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离婚不是谁先提出谁吃亏,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且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相同,且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依据为“感情确是否破裂”,并不受诉讼身份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没有规定谁先起诉离婚谁就吃亏。在离婚诉讼中,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作为被告,双方之间的诉讼权利义务都是一样的,不存在谁起诉谁吃亏的说法,关键在于谁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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