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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外欠债务没用在家庭,媳妇有义务偿还吗

婚姻债务 2022-11-23 1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丈夫欠债妻子是否有义务偿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妻子有义务偿还;
    2、如果丈夫所欠的债,是为个人不合理开支而用的,或者可以证明该债务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应当由丈夫个人偿还,妻子没有义务偿还。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丈夫欠债妻子有义务偿还。如果该欠款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夫妻约定财产制情形的除外。
    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如果能证明这个债务却为丈夫一人债务的,可以拒绝债主还钱;如果借钱用于赌博的话,国家法律是不保护此类的债权债务。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如果丈夫的欠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有义务偿还。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能够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夫妻约定财产制情形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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