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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再婚需要哪些证件?

遗产继承 2022-11-23 17: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丧偶再婚按照正常的婚姻登记流程办理办结婚证,只不过再婚登记除了要带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双方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外,还要带丧偶方的丧偶证明,然后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即可。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丧偶再婚,一般只需要公民提供再婚双方有效的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再婚一方相关的婚育证明等资料就可以申请办理结婚手续。具体流程:要提交申请然后登记处受理审查最后登记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认可。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离婚后再婚需要的证件应有: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当事人近期的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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