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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一方买房,婚后共还房货,算共同房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4 05: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确定办法: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房屋,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婚前买房,婚后双方约定该房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并且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的,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共同房产的认定: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是共同房产;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是共同房产;

    3、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房屋是共同房产。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以下房屋,根据法律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房屋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取得,均为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应视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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