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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外地车在北京的违章,能在河北处理不

其他 2022-11-24 09: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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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北京违章如果属于现场违章需要在北京进行处理,回当地不可以处理,如果属于监控资料记录的违章,可以回当地办理,如果有罚款处罚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外地违停一般在当地处理,需要本人去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违章的是可以在外地处理的。异地处理违章可以驾驶人本人直接去到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缴纳罚款,接受处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处理违章。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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