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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没到期,直接走了不干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24 1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正常的情况,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跟签订劳动而合同的是一样的,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30天之后就可以走了,劳动者可以主张没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要承担的责任包括:
    1、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
    2、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
    3、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
    4、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
    5、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给个人打工没有签劳动合同不能随时走,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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