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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家有个伯父在1929年在战争中牺牲,到现在也没有得到过政府的任何补偿,现在还可以去找政府领取抚恤金吗

遗产继承 2022-11-24 12: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我国若是因为职工工亡得到的抚恤金,死者的直系亲属都有份。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支付死亡抚恤金的方式是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并且对于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可以按照比例增发一次抚恤金。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三条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
    第十六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
    (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   原则上必须法定继承人都签字,如果不能签字的可以写一份放弃证明。



      抚恤金,简而言之,就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它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和经济补偿。抚恤金包含两种:一是伤残抚恤金,在现代,这主要针对的是工人或职工因工被确定为残废,且丧失完全劳动力,需靠他人扶助饮食起居的情况,发放抚恤金,至死亡时止。另外发放的对象还包括革命伤残军人;二是死亡抚恤金,这主要针对的是因公死亡的职工家属、革命烈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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