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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扣留驾驶证最长时间是多长时间?

行政处罚 2022-11-24 15: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扣留驾驶证的时限规定为十五日。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依法允许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人员,经过学习,掌握了交通法规知识和驾驶技术后,经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核发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 扣留驾驶证的时限一般为十五日。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依法允许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人员,经过学习,掌握了交通法规知识和驾驶技术后,经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核发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 扣留车辆的时限一般是三十五日内,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检验、鉴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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