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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提供分居证据,怎么才算分居,因为他的话是在广东那边做事,我一直在家带孩子,他每年回来一次,也没在我家住,我们已经四年没过夫妻生活了,我不知道怎么样取证离婚

起诉离婚 2022-11-24 15: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证明夫妻分居可以提供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邻居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予以佐证,法院认定证据属实,且认定双方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的,会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分居离婚需要能证明双方没有共同居住、生活的证据,包括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聊天记录、知情人的证言;除此之外还要能证明夫妻是因感情不合而分居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分居离婚证据收集的办法:当事人可以提供双方订立的书面分居协议、涉及分居的相关电子邮件或聊天记录、邻居或亲属的证人证言、异地居住证、异地租赁合同等材料,证明分居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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