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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离婚3年左右,我离婚的时候房产没分割还是一人一半,我现在想要房子能要到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4 15: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并不是所有的财产都可以进行分割,双方离婚时只可以对于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属于共同财产的房产请求分割,如果其房产属于一方当事人婚前购买的房产或者他婚后专门只赠与给一方当事人的房产,依法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其在离婚时不能够对其请求予以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有房产离婚后的办理方式:如果该房产有约定份额的,按照约定的份额处理。如果没有约定份额且该房产登记于一人名下的,由登记方取得该房产,并由其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离婚之后房产归一方所有后离婚房子还需要过户。离婚之后,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凭各自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住房房产证,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依照离婚协议约定,办理离婚析产过户住房,重办一方名义房产证。
    完毕之后,住房归登记人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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