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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拆迁补偿 2022-11-24 2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拆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地、通讯地址等基本情况。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包括房屋的座落地点、结构、楼层、面积、质量、间数以及附属设施等等。
    3、补偿方式、金额和时间。
    4、房屋估价。
    5、拆迁安置办法。
    6、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补偿费的支付。
    7、搬迁期限和过渡期限。搬迁期限是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自行搬迁的时间界限,这一期限是用来约束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
    8、违约责任。
  •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必须具备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拆迁机构及经办人姓名,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拆迁补偿协议作为双方合意的体现,应当具备一般合同的基本条款,但拆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内容包括: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等信息;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其他条款以及双方有另需补充的事项。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包含的内容如下:
    1、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
    2、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
    3、停产停业损失;
    4、搬迁期限;
    5、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其它事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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